9月17日,新華區(qū)法院適用“輕刑快判”機制審理了五起涉嫌盜竊罪案件,自開庭至當庭宣判共用50分鐘,平均庭審不超過10分鐘,當庭宣判率和服判率達到100%。這是該院創(chuàng)新性地采用“三集中三簡化三公開”辦案模式,實現輕微刑事案件審理“瘦身提速”的結果。
當日,全市法院“輕刑快判”工作現場會在這里召開,推廣新華區(qū)法院經驗。會上,記者了解到,自10月1日起,全市法院推行“輕刑快判”改革,符合條件的輕微刑事案件都適用“輕刑快判”審理程序。
所謂“三集中三簡化三公開”,即相對集中審核立案、相對集中庭前準備、相對集中開庭審理;簡化文書制作、簡化審核程序、簡化庭審程序;公開審理,公開宣判,公開案件審判信息。實踐中,該院對適用輕刑快判程序的案件報批后,集中由立案庭立案,并將法庭準備工作前置,簡化庭審流程,各案分別審理,集中宣判,案件公開開庭,閉庭后,當即制作裁判文書。新華區(qū)法院先后6次集中審理輕刑快判案件,不僅節(jié)約了司法資源,而且呈現出服判息訴率高、上訴率低、改判發(fā)回率低、無抗訴案件的良好局面。
市中院黨組書記、院長崔存利出席會議并講話。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