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12月30日施行
為全國首部設區(qū)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地方性法規(guī)
河北日報訊(記者師源 通訊員張金鑰)筆者從唐山市人大常委會獲悉,《唐山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河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批準,將于2023年12月30日起正式施行。據介紹,該《條例》為全國首部設區(qū)市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領域制定的地方性法規(guī)。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現出犯罪低齡化、規(guī);、團伙案件增多等特點。唐山市也面臨著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機制不夠健全、專門學校和專門教育建設明顯不足等短板弱項。
為此,在唐山市人大常委會主導下,共青團唐山市委牽頭啟動唐山市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地方性法規(guī)立法工作,并和市檢察院成立立法專班負責前期調研起草工作。專班多次深入全市各縣(市、區(qū))開展調研摸底,組織召開多場立法調研會議,并在分領域調研的基礎上,針對行政機關、學校、涉罪未成年人等不同對象設計了5類調研問卷,發(fā)放并回收有效問卷3.07萬份,有效推進立法進程,提升立法質量。
據悉,《條例》共七章五十一條,明確立法目的、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和各方職責等內容,規(guī)定預防犯罪的教育、不良行為的干預、嚴重不良行為的矯治和重新犯罪的預防以及相關法律責任。
“《條例》將‘預防’二字貫穿始終,堅持分級預防、早期干預、科學矯治。”唐山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王保軍介紹,《條例》不僅對上位法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了細化,還在強化家庭監(jiān)護責任、充實學校管教責任、夯實國家機關保護責任、突出專門教育作用等方面內容制定上進行創(chuàng)新。
在強化家庭監(jiān)護責任方面,《條例》規(guī)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對未成年人的預防犯罪教育負有直接責任”,明確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八方面職責,強調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以文明的方式進行家庭教育,不得實施家庭暴力”“處理和解決婚姻家庭矛盾時,堅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則”“引導和監(jiān)督未成年人合理使用手機、電腦等智能終端設備,避免未成年人沉迷網絡”。
“《條例》規(guī)定的完善專門學校、專門班級的經費、人員、教育場所和設施等方面的保障制度,配備駐;蛘呗撓祵W校的青少年事務社會工作者,規(guī)范自愿申請和依職權決定送入專門學校、專門班級接受專門教育、專門矯治教育的幾種情形等規(guī)定,為專門學校、專門班級的設置和運行保障提供了法治遵循。”王保軍說。
學校應當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制定和完善學生欺凌發(fā)現和處置的工作流程,嚴格排查并及時消除可能導致學生欺凌行為的各種隱患,接受學生欺凌事件的舉報與申訴,及時開展調查與認定;未成年人有沉迷網絡、實施學生欺凌等行為的,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村(居)民委員會、學校和社會組織可以提供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條例》進一步強化了對學生欺凌事件的預防,明確了各方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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