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日報訊 (記者 吳 溫)記者從河北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shè)官方網(wǎng)站“信用河北”獲悉,日前,因聚眾擾亂單位秩序,齊俊貞、溫久玖、高友華等上了失信群體“黑名單”。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長公(勝)行罰決字〔2017〕0568號,處罰名稱:齊俊貞、溫久玖、高友華等聚眾擾亂單位秩序案。處罰類別為行政拘留,處罰事由為聚眾擾亂單位秩序。處罰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行政相對人名稱:溫久玖。行政相對人代碼_5居民身份證號):132201××××××××1030。處罰決定日期:2017年6月29日。處罰機關(guān):石家莊市公安局長安分局。當(dāng)前狀態(tài):正常。地方編碼:130102。數(shù)據(jù)更新時間戳:2017年7月13日。
據(jù)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擾亂機關(guān)、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秩序,致使工作、生產(chǎn)、營業(yè)、醫(yī)療、教學(xué)、科研不能正常進行,尚未造成嚴(yán)重?fù)p失的,可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聚眾實施前款行為的,對首要分子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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