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國防動員部19日聯(lián)合發(fā)布《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以規(guī)范和加強學生資助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資助工作順利開展。
據(jù)了解,學生資助資金是指中央財政安排的用于落實高等教育(含本?粕脱芯可逃)、中等職業(yè)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等國家資助政策的資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業(yè)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免學(雜)費補助資金、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資金、基層就業(yè)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金、國家助學貸款獎補資金等。
辦法明確,學生資助資金采用因素法分配,根據(jù)學生人數(shù)、相關標準等進行測算。普通高校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國家助學貸款獎補資金由中央財政承擔。中央高校的學業(yè)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基層就業(yè)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金由中央財政承擔。
地方高校的學業(yè)獎學金、基層就業(yè)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金由地方財政承擔。地方高校的國家助學金由中央與地方分檔按比例分擔,按照本?粕可磕3000元、碩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的標準,不區(qū)分生源地區(qū),第一檔中央財政負擔80%,第二檔中央財政負擔60%,第三檔、第四檔、第五檔中央財政分別負擔50%、30%、10%。記者 董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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