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市民對此表示理解,能接受最低消費的設置,“在同一餐飲單位中,分別存在普通消費檔次和高檔消費檔次,對一些環(huán)境、服務等優(yōu)于一般檔次的包廂、服務區(qū)塊等設置最低消費是基于成本投入和吸引具有與之相適應消費能力的顧客的考慮,是合理的商業(yè)手段!
筆者隨機采訪了十幾位消費者,絕大多數都表示遇到過“最低消費”,這已經是不成文的行規(guī)。他們在肯定《辦法》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同時,也擔心餐飲經營者會以其他收費方式轉嫁回消費者身上,“取消了最低消費,就怕商家會提高菜價、加收服務費……最終吃虧的還是消費者!彼麄兿M,相關職能部門能對設置最低消費、禁止自帶酒水等“霸王條款”加強監(jiān)管,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專家:呼吁相關部門加強合力執(zhí)法
筆者就《辦法》執(zhí)行情況致電價格舉報中心12358熱線,然而工作人員表示該熱線只對有政府定價的超標準收費情況接受舉報,餐飲價格是放開的,由商家自主定價,因此不接受最低消費的相關舉報!白11月1日以來已經接到一些消費者對于最低消費的舉報,但熱線的工作只是記錄舉報情況,核實被舉報企業(yè)的信用、資質情況,對于如何處理則由商務委具體業(yè)務處室負責。”
“監(jiān)管細化方能落實監(jiān)管責任!毕嚓P專家認為,要體現叫停最低消費的實際效果,當務之急是盡快明確《辦法》相關規(guī)定的執(zhí)行部門和處罰部門;同時盡快出臺《辦法》相關實施細則與司法解釋,以便更精準、更有力地堵截設最低消費現象,促進餐飲領域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
該專家表示,遇到最低消費問題,消費者可以直接找餐飲企業(yè),也可以向商務、價格、工商、消協等部門投訴、舉報,由工商等部門進行行政處罰,此外還可進行民事訴訟。他同時呼吁各相關部門加強執(zhí)法合力,提升監(jiān)管效能,凈化餐飲消費環(huán)境,徹底消除最低消費等餐飲領域里的不公平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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