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河地稅局對納稅人遇到的問題主動向上反映,促使一項方便納稅人的措施很快落地。近日,北京來香河購房的金先生順利辦理了購房契稅優(yōu)惠。
原來,一個多月前北京的金先生在香河某小區(qū)看上了一套住房,電話咨詢稅務工作人員辦理家庭唯一住房稅收優(yōu)惠事宜時,被告知需要提供由民政部門開具的(無)婚姻登記證明,也就是常說的“單身證明”?僧斀鹣壬鷾蕚浜觅Y料,前往民政部門辦理證明時,得知民政部8月底已停辦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正當他不知所措時,接到了香河地稅局的電話,告知辦理契稅優(yōu)惠只需帶著戶口本和承諾書就可以。
民政部公布停辦婚姻登記記錄證明后,香河地稅局發(fā)現(xiàn)這與稅務部門辦理家庭唯一住房稅收優(yōu)惠政策所需手續(xù)無法銜接,便立即向上級部門溝通反映。為不影響納稅人享受稅收優(yōu)惠,經總局同意,省地稅局臨時出臺了《關于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證明停辦后家庭唯一住房政策把握的通知》,要求各級地稅機關針對此類特殊情況,納稅人可以戶口本和承諾書暫時代替已取消的“單身證明”。香河地稅局接到通知后,迅速告知遇到此類問題的金先生等人。10月9日,國稅總局發(fā)布了《關于簡化契稅辦理流程取消(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的公告》,明確規(guī)定,納稅人在申請辦理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稅優(yōu)惠時,無須提供原民政部門開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稅務機關在受理納稅人家庭唯一普通住房契稅優(yōu)惠申請時,應當做好納稅人家庭成員狀況認定工作。如果納稅人為成年人,可以結合戶口簿、結婚(離婚)證等信息判斷其婚姻狀況。無法做出判斷的,可以要求其提供承諾書,就其申報的婚姻狀況的真實性做出承諾。如果納稅人為未成年人,可結合戶口簿等材料認定家庭成員狀況。 (王玉會)
相關新聞: